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2月26日兼职美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新增17个罪名,另对原10个罪名作了调整或者取消。自此,我国刑法总计规定了483个罪名。
来源:刑事实务 公众号
刑法罪名大全(483个)
注:标蓝部分为监委有权管辖罪名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12)
1
背叛国家罪
第102条
2
分裂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
3
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3条第2款
4
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4条
5
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5条第1款
6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5条第2款
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8
投敌叛变罪
第108条
9
叛逃罪
第109条
10
间谍罪
第110条
11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12
资敌罪
第112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4)
13
放火罪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14
决水罪
同上
15
爆炸罪
同上
16
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18
失火罪
第115条第2款
19
过失决水罪
同上
20
过失爆炸罪
同上
2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同上
2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23
破坏交通工具罪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24
破坏交通设施罪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25
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2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27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第119条第2款
28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同上
29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同上
30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同上
3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第120条32
帮助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一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二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第120条之三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第120条之四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第120条之五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第120条之六38
劫持航空器罪
第121条
39
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2条
40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3条
4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1款42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4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4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45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6条
46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4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第127条第2款4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128条第1款4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28条第2款、第3款50
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129条
5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第130条52
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1条
53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2条
54
交通肇事罪
第133条
55
危险驾驶罪
第133条之一
56
妨害安全驾驶罪
第133条之二
57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第1款58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第2款59
危险作业罪
第134条之一
60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135条
61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5条之一62
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136条
6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7条
6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8条
65
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139条
66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139条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1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0)
6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140条
68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第141条
69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第142条
70
妨害药品管理罪
第142条之一
7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第143条
7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73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第145条
74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第146条
75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第147条
76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第148条
第二节 走私罪(10)
77
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第1款78
走私核材料罪
同上
79
走私假币罪
同上
80
走私文物罪第151条第2款81
走私贵重金属罪
同上
82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同上83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第151条第3款84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152条
85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153条
86
走私废物罪第152条第3款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87
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158条
88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159条
89
欺诈发行证券罪
第160条
90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1条91
妨害清算罪
第162条
92
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93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第162条之一9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163条
95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第164条
96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97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165条
98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第166条
9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10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10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10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169条10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104
伪造货币罪
第170条
10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171条第1款10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第171条第2款107
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172条
108
变造货币罪
第173条
109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第174条第1款11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第174条第2款111
高利转贷罪
第175条
11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第175条之一11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176条
114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177条
11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177条之一第1款11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177条之一第2款11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第178条第1款11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8条第2款11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12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第180条121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第180条第4款
122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第181条第1款12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第181条第2款124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第182条
125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第185条之一第1款126违法运用资金罪第185条之一第2款127违法发放贷款罪第186条第1款128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第187条
129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第188条
13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第189条131
骗购外汇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132
逃汇罪
第190条
133
洗钱罪
第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8)
134
集资诈骗罪
第192条
135
贷款诈骗罪
第193条
136
票据诈骗罪
第194条第1款
137
金融凭证诈骗罪
第194条第2款
138
信用证诈骗罪
第195条
139
信用卡诈骗罪
第196条
140
有价证券诈骗罪
第197条
141
保险诈骗罪
第198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14)
142
逃税罪
第201条
143
抗税罪
第202条
144
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203条
145
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204条第1款
14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5条147
虚开发票罪
第205条之一
148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6条149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7条
150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8条第1款15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1款15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第209条第2款153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第209条第3款154
非法出售发票罪
第209条第4款
155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210条之一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8)
156
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213条
157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第214条
158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159
假冒专利罪
第216条
160
侵犯著作权罪
第217条
161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第218条
162
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219条
163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第219条之一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13)
164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221条
165
虚假广告罪
第222条
166
串通投标罪
第223条
167
合同诈骗罪
第224条
168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224条之一
169
非法经营罪兼职美工
第225条
170
强迫交易罪
第226条
171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第227条第1款
172
倒卖车票、船票罪
第227条第2款
173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228条
17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第1款、第2款175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229条第3款
176
逃避商检罪
第230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3)
177
故意杀人罪
第232条
178
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233条
179
故意伤害罪
第234条
180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第234条之一第1款
181
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235条
182
强奸罪
第236条
183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第236条之一
184
强制猥亵、侮辱罪
第237条第1款
185
猥亵儿童罪
第237条第3款
186
非法拘禁罪
第238条
187
绑架罪
第239条
188
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240条
189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第241条第1款
190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第242条第2款191
诬告陷害罪
第243条
192
强迫劳动罪
第244条
193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第244条之一
194
非法搜查罪
第245条
195
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245条
196
侮辱罪
第246条
197
诽谤罪
第246条
198
刑讯逼供罪
第247条
199
暴力取证罪
第247条
200
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248条
201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第249条
202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203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251条
204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第251条
205
侵犯通信自由罪
第252条
206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253条第1款207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253条之一
208
报复陷害罪
第254条
209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第255条
210
破坏选举罪
第256条
211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257条
212
重婚罪
第258条
213
破坏军婚罪
第259条第1款
214
虐待罪
第260条
215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第260条之一
216
遗弃罪
第261条
217
拐骗儿童罪
第262条
218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第262条之一
219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3)
220
抢劫罪
第263条
221
盗窃罪
第264条
222
诈骗罪
第266条
223
抢夺罪
第267条第1款
224
聚众哄抢罪
第268条
225
侵占罪
第270条
226
职务侵占罪
第271条第1款
227
挪用资金罪
第272条第1款
228
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273条
229
敲诈勒索罪
第274条
230
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275条
231
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276条
232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276条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46)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56)
233妨害公务罪第277条第1款至第4款234
袭警罪
第277条第5款
235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第278条
236
招摇撞骗罪
第279条
237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238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280条第1款239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第280条第2款240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第280条第3款
241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第280条之一242
冒名顶替罪
第280条之二
243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第281条
244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第282条第1款
245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282条第2款246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3条247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第284条248组织考试作弊罪第284条之一第1款、第2款249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第284条之一第3款250代替考试罪第284条之一第4款25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5条
25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第2款25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条第3款254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6条
255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第286条之一256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287条之一
25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287条之二
258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第288条
259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第290条第1款
260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第290条第2款
261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第290条第3款
262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第290条第4款
26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291条264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第291条之一
26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291条之一266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第291条之一第2款
267
高空抛物罪
第291条之二
268
聚众斗殴罪
第292条第1款
269
寻衅滋事罪
第293条
270
催收非法债务罪
第293条之一
27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294条第1款272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第294条第2款
273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294条第4款
274
传授犯罪方法罪
第295条
275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296条
276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297条277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298条
278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第299条
279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第299条之一
280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第1款28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第300条第2款282
聚众淫乱罪
第301条第1款
283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第301条第2款
284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第302条285
赌博罪
第303条
286
开设赌场罪
第303条第2款
287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第303条第3款
288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20)
289
伪证罪
第305条
290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第306条291
妨害作证罪
第307条第1款
292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第307条第2款
293
虚假诉讼罪
第307条之一
294
打击报复证人罪
第308条
295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第308条之一第1款
296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第308条之一第3款297
扰乱法庭秩序罪
第309条
298
窝藏、包庇罪
第310条
299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第311条300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30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313条
302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第314条303
破坏监管秩序罪
第315条
304
脱逃罪
第316条第1款
305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第316条第2款
306
组织越狱罪
第317条第1款
307
暴动越狱罪
第317条第2款
308
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317条第2款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
309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318条
310
骗取出境证件罪
第319条
311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第320条
312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第320条
313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321条
314
偷越国(边)境罪
第322条
315
破坏界碑、界桩罪
第323条
316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第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10)
317
故意损毁文物罪
第324条第1款
318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第324条第2款
319
过失损毁文物罪
第324条第3款
320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第325条321
倒卖文物罪
第326条
322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第327条
323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第328条第1款
324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第328条第2款
325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第329条第1款
326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329条第2款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13)
327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第330条
328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第331条
329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第332条
330
非法组织卖血罪
第333条第1款
331
强迫卖血罪
第333条第1款
332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第334条第1款333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34条第2款334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第334条之一335
医疗事故罪
第335条
336
非法行医罪
第336条第1款
337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第336条第2款
338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第336条之一339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第337条第1款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6)
340
污染环境罪
第338条
341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第339条第1款
342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第339条第2款
343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第340条
344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341条第1款
345
非法狩猎罪
第341条第2款
346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第341条第3款347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342条
348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第342条之一
349
非法采矿罪
第343条第1款
350
破坏性采矿罪
第343条第2款
351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第344条
352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第344条之一353
盗伐林木罪
第345条第1款
354
滥伐林木罪
第345条第2款
355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第345条第3款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2)
35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357
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348条
358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第349条第1款、第2款
359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第1款360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361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351条
362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363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第353条第1款
外包美工364
强迫他人吸毒罪
第353条第2款
365
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354条
366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367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第355条之一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
368
组织卖淫罪
第358条第1款
369
强迫卖淫罪
第358条第1款
370
协助组织卖淫罪
第358条第3款
371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359条第1款
372
引诱幼女卖淫罪
第359条第2款
373
传播性病罪
第360条第1款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
37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第1款375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第363条第2款376
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64条第1款
377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第364条第2款
378
组织淫秽表演罪
第365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3)
379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第368条第1款
380
阻碍军事行动罪
第368条第2款
38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382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第2款383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1款384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第2款385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第371条第1款
386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第371条第2款387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第372条
388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第373条
389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373条
390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第374条
391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第1款392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75条第1款393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第375条第2款394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第375条第3款395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376条第1款396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第376条第2款
397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第377条
398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第378条
399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379条
400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第380条
401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第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14)
402
贪污罪
第382条
403
挪用公款罪
第384条
404
受贿罪
第385条
405
单位受贿罪
第387条
40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388条之一
407
行贿罪
第389条
408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第390条之一
409
对单位行贿罪
第391条
410
介绍贿赂罪
第392条
411
单位行贿罪
第393条
4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95条第1款413
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5条第2款414
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96条第1款415
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96条第2款第九章 渎职罪(37)
416
滥用职权罪
第397条
417
玩忽职守罪
第397条
418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398条
419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398条
420
徇私枉法罪第399条第1款421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399条第2款422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第399条第3款423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上424
枉法仲裁罪
第399条之一
425
私放在押人员罪第400条第1款426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400条第2款427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401条428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429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3条430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431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405条第1款432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405条第2款43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406条434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407条435
环境监管失职罪
第408条
436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第408条之一
437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第409条
438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10条439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10条440
放纵走私罪
第411条
441
商检徇私舞弊罪第412条第1款442
商检失职罪第412条第2款443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第413条第1款444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445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446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第415条447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415条448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1款449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416条第2款450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451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418条452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419条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31)
453
战时违抗命令罪
第421条
454
隐瞒、谎报军情罪
第422条
455
拒传、假传军令罪
第422条
456
投降罪
第423条
457
战时临阵脱逃罪
第424条
458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第425条
459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第426条
460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第427条
461
违令作战消极罪
第428条
462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第429条
463
军人叛逃罪
第430条
464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第431条第1款
465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第2款466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432条
467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432条
468
战时造谣惑众罪
第433条
469
战时自伤罪
第434条
470
逃离部队罪
第435条
471
武器装备肇事罪
第436条
472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第437条473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第438条474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475
遗弃武器装备罪
第440条
476
遗失武器装备罪
第441条
477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第442条478
虐待部属罪
第443条
479
遗弃伤病军人罪
第444条
480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第445条
481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482
私放俘虏罪
第447条
483
虐待俘虏罪
第448条兼职美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北京天猫产品建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我们联系的,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联系方式:451255985@qq.com,进行删除。